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
發包方(全稱):_(以下簡稱甲方)
承包方(全稱):_(以下簡稱乙方)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》及其他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,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,訂立本合同。
第一條 工程概況
1.1 工程名稱:_
1.2 工程地點:
1.3 工程內容:_
(主要包括:土方開挖、回填、運輸、棄置、場地平整、邊坡支護、降排水等,具體范圍以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)
1.4 工程承包范圍:_
1.5 承包方式:_(如:包工包料、包工不包料等)
第二條 合同工期
2.1 開工日期:年月日
2.2 竣工日期:年月日
2.3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:天
2.4 工期延誤的責任劃分及處理辦法按本合同專用條款執行。
第三條 質量標準
3.1 工程質量標準: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相關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,并滿足設計圖紙要求。
第四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
4.1 合同暫定總價(或固定總價):人民幣(大寫)_元(¥:元)。
4.2 計價方式:(如:綜合單價包干、按實際工程量結算等)。綜合單價包含完成該分項工程所需的人工費、材料費、機械費、管理費、利潤、稅金、風險費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、義務和一般風險。
4.3 工程款支付方式:
(1)預付款:合同簽訂后日內,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%作為預付款。
(2)進度款:按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%,或按節點支付。
(3)結算款:工程竣工驗收合格、結算審計完成后日內,支付至結算總價的%。
(4)質保金:剩余_%作為質量保證金,待質保期(通常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2個月)滿無質量問題后一次性無息付清。
第五條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
5.1 甲方工作
(1)辦理土地征用、拆遷補償、施工許可證等前期手續。
(2)提供施工場地,確保場地具備施工條件。
(3)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、電源接駁點。
(4)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。
(5)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。
5.2 乙方工作
(1)按合同約定和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,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。
(2)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、施工噪音、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。
(3)負責施工場地的安全保衛工作,承擔施工期間的安全責任。
(4)編制施工組織設計、施工進度計劃,提交甲方審核。
(5)已完工工程在竣工驗收移交前負責保護,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自費修復。
第六條 材料設備供應
6.1 本工程材料設備由方供應,具體品牌、規格、數量應在附件中列明。供應方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明,并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。
第七條 工程變更
7.1 施工中如需變更設計或增減工程量,應由甲方出具書面變更通知,雙方協商確定變更價款及工期調整后執行。
第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
8.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,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,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。
8.2 甲方在收到報告后日內組織驗收,并在驗收后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。
8.3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,乙方應在日內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,甲方應在收到后日內完成審核或委托審核。
第九條 質量保修
9.1 乙方應按法律、行政法規及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,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保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。質保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。
第十條 違約責任
10.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,每逾期一日,按應付未付款項的‰向乙方支付違約金。
10.2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誤,每逾期一日,按合同總價的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。
10.3 一方違約,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,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。
第十一條 安全施工
11.1 乙方應嚴格執行施工安全規范,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,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。
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
12.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,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三條 其他
13.1 本合同一式份,甲乙雙方各執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3.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。
13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_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
地址:
電話:
開戶銀行:
賬號:
日期:年月_日
乙方(蓋章):_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
地址:
電話:
開戶銀行:
賬號:
日期:年月_日
附件:
(注:本合同范本為通用模板,具體條款需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修改、細化和補充。在簽署前,建議咨詢專業法律人士。)
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m.baby666.cn/product/13.html
更新時間:2026-05-22 07:46:03